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蛟河市:进一步加强农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|
2006-9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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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证我市第五届红叶节期间,特别是9月26日开幕式当天拖拉机交通运输安全,有效遏制各种农机事故的发生,根据农业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农机发[2006]1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蛟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活动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工作方针,突出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的执法理念,全面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农机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,全面推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。 二、具体要求 (一)宣传动员 召开会议传达贯彻通知精神,并对本乡镇街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部署。 (二)集中整治 对上道路行驶的各种农用车、拖拉机要重点进行管理,特别是对农用车辆超员、超速、超载和无证驾驶、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,发现一个制止一个,决不手软,对重点路段和道口要安排农机监理员死看死守,全天候值勤,发现农机违章车辆必须制止,做到每车必检,违章必纠。同时要做好对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,严禁酒后驾车,客货混载,疲劳驾驶,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车,落实到人。 三、具体措施 (一)成立由副市长王雪峰为组长、农业局局长蒋宏为副组长的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工作由市农机监理站负责。 (二)各乡镇街要精心组织,抽调得力人员与农机站农机监理员一道做好安全监理工作,要把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目标责任制中,实行重点考核。 (三)农机监理人员要持证上岗,着装整齐,上岗人员要严格执法,文明执法,严禁酒后上岗。(陈义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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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蛟河市农机管理总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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